怎样办告解
一。 告解的程序是省察、痛悔、告明、痛悔、赦罪、补赎。
二。 忏悔者跪或面对面坐在神父面前,即是告明
1.求神父降福,准我罪人告解....
2.我初办告解或我从上次告解到现在有多少
___月___日....
3.告说明白省察出来的罪:我犯了....
**必须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来的大罪,
即使是十诫中最后二诫的最隐秘的罪,
也要 “告说明白”。
因为有时这些罪过会更严重地伤害灵魂,
且比那些公开的罪更危险;教会也积极劝勉告明小罪。
4.告完罪之后对神父说:
还有我省察不到或省察不清或别人因我所犯的罪,
都求主教或神父一一宽恕
三。 在告明前,忏悔者应从良心、天主十诫、圣经....
联系生活进行省察,之后发痛悔。
四。 在告明后,忏悔者应在听告司铎赦罪前再发痛悔,
及在离开告解亭后做补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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